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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276号)、《关于开展人事人才扶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甘人社通〔2018〕403号)、《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9〕127号)等文件规定,为有效缓解全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紧缺现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为我州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人才保障,经州委、州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0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州共计招聘902名,具体包括:州直215名(州医院150名、州中医院51名、州妇幼保健院6名、州疾控中心7名、州计生服务站1名),临夏市116名,临夏县67名,康乐县38名,永靖县42名,广河县145名,和政县110名,东乡县133名,积石山县36名。各县市招聘计划中乡镇卫生院共计招聘工作人员461名,其中312个岗位专门为实现脱贫攻坚村医配备设置,由乡镇卫生院招聘后,派驻到村卫生室工作,实行“乡聘村用”。具体包括东乡县133名,临夏县64名,康乐县38名,积石山县24名,永靖县18名,和政县5名,广河县30名。
二、招聘范围及学历和相应资格要求
1.乡镇医疗卫生机构:临夏州户籍未就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312个村医岗位资格复审结束前须取得乡村医生执业及以上资格证书)。
2.州县(市)医疗卫生机构:面向全国招聘未就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
具体招聘单位、专业、计划、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1.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各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相关资格证、户籍要求等其他条件。
3.具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具备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具备全日制专科学历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卫生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的卫生技术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5月31日之后出生)。
4.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1.资格复审结束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相关证件或不具备相关招聘条件的。
2.近三年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严重违反招聘看客网纪律行为的。
3.因违纪违法受到各类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