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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普宁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卫生健康局将组织实施2019年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
2019广东普宁市医疗卫生招聘545人报考条件具体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统招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毕业以上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4.适应招聘看客网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报考者应为18至35周岁(即1984年8月6日至2001年8月5日期间出生),其中:在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满2年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在岗人员报考乡镇卫生院(直接面试)岗位的放宽至45周岁(即1974年8月6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职称的放宽至40周岁(即1979年8月6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放宽至50周岁(即1969年8月6日以后出生)。
6.户籍要求:(1)报考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含市病残吸毒人员收治中心)的户籍不限;(2)报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限普宁市生源,或本人、父母、配偶中一方户口在普宁市。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人员;原为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被解聘、取消聘用资格、被辞退或自动离职处理未满5年的(截至2019年8月5日),均不得报名。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可能构成回避关系的类别岗位组。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居民户口簿、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