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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福州市第二医院决定组织实施2019年度高层次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具体招聘对象和条件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职位为福州市第二医院高层次工作人员,共计划招聘6名卫生技术人员,招聘职位、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18周岁;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招聘职位、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八)年龄计算及相关资格取得时间截止至开始报名的第一天(2019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可推迟至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九)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相关工作经验的原件及复印件,必须在现场报名之时提供。
(十)福州市所辖县(市)卫生健康单位卫生计生在职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
三、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不收取费用,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应在发布公告之日起7天内到福州市第二医院人力资源部报名,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填写报名表、提交岗位要求的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资格审核通过后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福州卫生人才网、福州市第二医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招聘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时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情况特殊的,经市卫计委、市人社局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未达开考比例不予开考、削减招收人数、经市卫计委、市人社局批准降低比例要求的岗位,将在报名结束后及时予以公告。
四、面试
1、进入面试的报考者,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福州卫生人才网”( http://www.fzwsrc.com/)及福州市第二医院网站上公布。招聘单位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复核。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一天下午17:30之前由招聘单位确认,并及时报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备案。
2、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考人数的,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面试考核成绩及排名将及时在福州卫生人才网、福州市第二医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考察
1、根据面试考核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招考标准执行。体检对象或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3、福州市第二医院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查。
六、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州卫生人才网、福州市第二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的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福州市第二医院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八、咨询监督
咨询电话:0591-22169382;监督电话:0591-22169034
九、有关事项
以上高层次工作人员招聘全程严格执行回避、保密的有关规定。纪检监察部门对该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程序操作,泄密、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问题,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本公告由福州市第二医院负责解释。
2019年8月13日
附件:1、2019年度福州市第二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福州市第二医院公开招聘看客网高层次工作人员报名表